初级会计职称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1]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初级会计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合格标准:每科均为60分合格。
招生办公室:邱老师 18804069698(微信同步)
学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皇寺广场远东大厦7楼找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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