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 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 含) 以上
(2)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ꎮ
(3) 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 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ꎬ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ꎮ
(3) 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ꎬ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 含) 以上
(4) 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 含) 以上
(5)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ꎬ 可申报二级/ 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 含) 以上ꎮ
(3) 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 含) 以上
(4) 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 含) 以上
(5) 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 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 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ꎬ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 含)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