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锦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2019年1月1日,锦州市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服务管理、基金管理相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覆盖范围,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困难群众资助方式和资金渠道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标准不低于45元/年。2019年锦州市将确保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参保,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将在今年12月底完成。按照相关文件,全市农村居民(原新农合)的参保工作,继续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锦州市将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继续鼓励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展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本着自愿原则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