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金融活动的管理一直表现出比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若长此以往就容易形成一种习惯:口号呼应口号、原则照套原则、空泛代替空泛,以口号代替措施,以目标代替方案。
金融业的管理需要保持活、稳的特点,但在实际监管中却常常表现为要么大水漫灌,要么一刀切、急刹车,由此对社会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不难想象。如前一段时间欠缺清晰时间表、路线图的去杠杆就颇有可讨论之处。
近年来围绕金融业的发展、改革、防控风险、提升效率、服务实体经济等可以说有多种多样的目标或要求,抛开其是否可行,谁去落实这些要求,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谁去制定将各类金融目标、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可评价的方案,谁去督导这些方案得到执行落实等问题,主管机构或监管部门从体制机制上恐怕多年来始终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或者说是一个并不明晰的问题。
大国应有大国的金融管理能力,金融治理能力不强的国家一定无法深度推进市场开放,也一定是一个无法给投资者长久信心的经济体。
金融是一个内涵深广的复合性概念,在不同领域会有不同的资源管理要求和风险控制要求。不夸张地讲,原则上提出一些针对金融业的要求或目标并不是多难的事,但如何保证一项金融政策从内容到出台时机的精准,保证一个拟实施方案的系统性及操作指向的有的放矢、无懈可击,确保监管体系保持严谨性及到位的监管刚性,却需要国家的相关部门具备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深厚的制度建设能力及制度推进能力,要具备把有关政策目标转化为可操作方案的能力,任何不能落实的目标、方案都是一纸空文,劳民伤财。